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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调控是个筐 住建部半年首次发声装了啥?

湛江楼市   2016-09-08 10:15

[摘要] 作为房地产市场主管部门的住建部,在沉寂了半年之后终于发出声音。

作为房地产市场主管部门的住建部,在沉寂了半年之后终于发出声音。

9月6日,住建部官网发布了“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方案”,尽管扣上了“法治政府建设”的帽子,但这也是自2016年3月份两会以来,住建部文件中首次针对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问题发声。

从总体的政策导向来看,本次住建部的发声与之前中央在两会上提出的方向保持一致,方案中提出,将完善房地产宏观调控。根据房地产市场分化的实际,坚持分类调控,因城施策

“在当前房价上涨压力过大的情况下,严控已经成为决策层的主要诉求,此前一些热点二线城市的‘收紧’动作,实际都体现决策层的意图。”北京一位业内知情人士透露。

目前,合肥、武汉等热点二线城市已经相继出台了楼市调控措施,包括限制土地价格、分区域设房价红线、实行限贷政策等,其中苏州以及厦门则重启了限购模式。

但除此之外,从住建部的具体政策细节中,也能看出住建部未来的政策方向。这一次,住建部在努力往“分类调控”这个筐中装些不同寻常的东西。比如,

1、建立房地产库存和交易监测平台,形成常态化房地产市场监测机制。

2、实施住宅用地分类供应管理,完善和落实差别化税收、信贷政策。

目前,住建部对于部分房地产市场数据尤其是200多个重点城市的库存和交易数据有比较明确的跟踪,但至今仍未建立房地产监测平台。业内人士分析,这一平台一旦建立,对于此类城市数据的监测将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和精准性调控。

而“实施住宅用地分类供应管理”的提法,对于住建部来说,更是一个较为“勇敢”的探索。

首先,住宅用地供应管理,从字面意思来看,土地管理的权责应该归国土部,住建部为什么在这个时间抛出这一提法?

事实上,早在2015年3月25日,国土部就曾联合住建部发过此类政策。当时政策强调,“为贯彻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因地施策的总要求,进一步加强住房及用地供应分类管理,合理优化住房及用地供应规模、结构,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但这一政策提出后,国土部及住建部并未在“住宅用地分类”上再做任何文章。目前,住建部单枪匹马再次提出这一政策,似乎也在表明住建部希望从土地供应端口解决市场问题的决心。

其次,住宅用地分类供应管理,到底所谓何物?住建部管理土地分类的权限到底在哪里?此次这一政策又指向何处?

一个典型的范例就是当年的90/70政策。当年住建部联合9部委出台《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要求新建住宅项目,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户型必须占整个项目的70%以上。但这一政策出台之初,便广受争议,此后一直名存实亡,直到2015年这一政策寿终正寝。

如今住建部再提住宅用地分类供应管理仍然有所指向。

就在2016年5月,国务院和住建部连续提出了一系列鼓励房屋租赁的意见,提出了包括允许部分房屋按间出租、商业地产可分隔出租、商用房的出租可享受和住宅一样的水电煤以及对出租房屋给予税收优惠等一系列条件。

上述业内知情人士透露,此次住建部铺垫住宅用地分类管理,目标指向租赁性房屋以及后续有可能分离出来的租赁性土地,这则是住建部认准的一条“去库存、降房价”的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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