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开始还贷一期后,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申请办理提前还款。
一、事项类型:公共服务事项
二、服务事项编码:44080000000045625026X0000300416000
三、办件类型:即办件
五、设定依据
《湛江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实施办法》(湛公积金委【2008】1号)
六、申请条件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开始还贷一期后,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申请办理提前还款。
七、法定时限:2个工作日
八、承若时限:即办
九、办理材料:
借款人及配偶提供以下资料(原件):
身份证、借款合同、已办理个人委托银行划转住房公积金还贷业务的需先解除自动支取业务,并提供解除业务单。
十、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供上述材料并向市中心或所属办事处提出申请;
2、市中心或所属办事处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前还款的决定;
3、经批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前还款申请,中心出具《湛江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提前还款通知书》,由借款人到受托银行办理合同变更等相关手续。
十一、办理地点:湛江市赤坎区海滨大道北193号公积金中心办事大厅及各办事处
十二、办理时间:
市中心: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雷州办事处: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廉江办事处: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吴川办事处: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遂溪办事处: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徐闻办事处: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十三、联系电话:0759-3310068
十四、监督电话:0759-3365773
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